履职能力建设
竹溪县政协机关获得十堰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市级文明单位”
来源: 竹溪政协
发布时间: 2012-12-23
发布者: 政协竹溪县委员会办公室彭勇

 

近日,十堰市委、市政府表彰2010-2011年市级文明单位,竹溪县政协机关榜上有名,这是竹溪县政协在获省政协表彰为“湖北省先进政协组织”后的又一重大荣誉。

近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政协机关按照“主动谋事、积极干事、努力成事”的要求,全力实施“五部”工作思路着力把县政协建设成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的参谋部、县委县政府统筹协调的结合部、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推进的民主监督部、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建言献策部、全体政协委员的俱乐部),努力做到与县委县政府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步调上同一,工作上同行,以造就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熟练的干部队伍为目标,不断加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力度,全面提升了干部队伍的文明素质和文明形象。

  一是完善了创建工作领导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对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集中抓,领导班子共同抓的领导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的责任体系。

    二是完善了创建工作协调机制。在文明创建工作中,注重把创建工作与政协工作的协调发展,把创建工作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使创建工作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在创建工作逐步深入的同时,职能履行、工作效率、服务质量也有了明显的提高。

    三是完善了创建工作考评机制。为了明确目标责任和考核制度,把创建工作作为考核办委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定期考核考评机制,严格考核兑现,为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建立健全了目标管理机制。坚持把长远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相结合,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提出明确的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把创建目标任务纳入绩效考评范畴,促进了创建工作落实。坚持把创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相融合,做到与履行政协职能相结合,与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做到创建工作与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评。

五是建立健全了文明创建活动机制。通过开展“四德”教育活动,“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活动,“政协围绕中心、委员助推发展”活动,“服务承诺”活动,“三联”活动,“四联四帮”活动,“送科技、送文化、送医药、送法律” 四下乡活动、“1121”活动(即一名县政协委员每年为群众办一件实事;联系帮扶一户贫困户,帮助贫困户两年脱贫;每年为全县发展提一条好建议)等丰富载体,搭建机关干部和政协委员参与文明创建工作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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