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协办发[2012]53号
政协竹溪县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召开政协竹溪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会议的
通 知
各乡镇政协联络处、县直各委员活动小组:
经县政协九届四次常委会议协商决定,定于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
1、报到地点:县云龙大酒店
2、大会地点:县宾馆一楼大厅
三、参加人员:
1、县九届政协委员
2、驻县市政协委员
3、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只列席大会开幕式)
4、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
5、县政协咨事
四、有关要求
1、请各乡镇政协联络处、县直系统政协活动组根据会议要求,通知参会对象按时参加会议(列席人员也请各组通知参会),不得无故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要按程序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批准同意后,方可不参加会议,否则视作旷会。
2、请各乡镇参加会议的人员于
3、请各乡镇于
4、请县直各委员活动小组通知本系统委员参会(工商联界委员请工商联负责通知),并将参会名单汇总后于
5、认真做好提案工作。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提案请按溪协发[2012]48号文件要求,于
特此通知。
二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