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9日政协竹溪县九届十次常委会议通过)
许厚银等同志因工作变动,向县政协提出辞去政协竹溪县第九届委员会常委、委员的请求。根据《政协章程》的规定,决定:许厚银同志不再担任县九届政协常委、委员,杨业军、杨建国、刘辉、胡晓丽、陈平、胡奎同志不再担任县九届政协委员。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