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竹溪文史》第九辑文史资料的公告
来源: 竹溪政协
发布时间: 2014-05-19

政协竹溪县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征集《竹溪文史》第九辑文史资料的公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竹溪县委员会(简称县政协)于19833月成立,迄今已经历九届30余年。为回顾总结竹溪政协光辉历程,展现政协事业取得的不平凡业绩,充分发挥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作用,县政协九届九次常委会协商决定《竹溪文史》第九辑征编出版“竹溪政协30年”史料专辑。现将史料征集工作公告如下:

一、征集原则

1、坚持“三亲”原则。采取回忆录等形式记叙作者亲身经历、亲眼看见、亲耳听闻与竹溪政协有关的人和事。

2、坚持“求是”原则。要实事求是,忠于史实,客观公正;坚持服务大局,注重社会效益,遵守有关法规。

3、坚持“三立”原则。按照征集为主、抢救优先、充分利用、服务社会的要求,为时代立鉴、为政协立史、为人民立言。

二、征稿对象

主要面向历届县政协领导、乡镇联络处主任(活动组长)和县直系统及工商联界活动组组长、县政协委员、在县政协工作过的同志及政协参加单位,征集县政协自成立至今各类史料。同时,欢迎关心、热爱政协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不吝赐稿。

三、征集内容

《竹溪文史》第九辑初步设计“光辉历程、政协建设、殷切关怀、协力同心、实践探索、成果撷英、委员风采、联谊交往、政协文苑”等9个主要栏目。主要征集六类史料:一是重要事件的回忆;二是历史见证人、重大事件亲历者的调查访问记录;三是对政协文献资料的考证、修正或补充整理;四是具有史料价值的函电、日记、会议记录、手稿和图书等资料;五是历届政协领导题词、调研视察、重大会议资料,重要成果展示,历史图片资料;六是竹溪政协组织及机关发展历程和履职工作回顾;政协委员履职工作回忆,政协工作体会、经验和实践探索等。所提供的资料可以是文字、图片、实物、录音、录像等。

四、征稿要求

1、文稿以第一人称记述,以记事回忆为主,原则上一事一文,内容客观、真实、具体。

2文稿不限体裁,不限长短,不限篇数;文风朴实,表述准确,可读性强。

3、稿件可图文并茂,提供的照片为人物工作或生活照,以及有价值的实物照,并注明照片内容和时间。

4、所有稿件及图片须注明作者姓名、详细通讯信息、联系电话及撰稿人与所撰人物的关系等,以便联系。

5、编辑有权作内容层次、语言文字和表现形式方面的改动,如不同意删改,请在来稿中说明。

6来稿请尽量提供电子版文稿,无论选用与否一般不退,稿件一经采用,按有关规定付酬。

五、截止日期

征稿自即日开始,至20141231止。

六、联系方式                                                                                                       

来稿请寄竹溪县政协文史委,邮编:442300,联系电话:0719-2725595E-mail:zxzxwsxxw@163.com

 

二○一四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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