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4日政协竹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常委会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的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的规定,经中共竹溪县委常委会研究,政协竹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竹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6日至28日在竹溪县城召开,会期3天,12月26日上午8:30—11:30在县云龙大酒店报到。
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并审议政协竹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政协竹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竹溪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中共竹溪县委书记柯尊勇讲话;审议通过政协竹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竹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竹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选举;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