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竹溪县委员会
关于召开政协竹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2月23日政协竹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中共竹溪县委研究,政协竹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竹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8日至30日在竹溪县城召开,会期3天。
会议主要议程为:1.中共竹溪县委书记许庆一讲话;2.听取并审议政协竹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3.听取并审议政协竹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4.列席竹溪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县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5.审议通过政协竹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6.审议通过政协竹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7.审议通过政协竹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8.人事事项;9.其他。